来源:第一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作者:syqjcy 发表日期:2022-06-10 浏览量:1432
为深入贯彻高检院关于审查案件“应听证、尽听证”要求,切实把“检察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2022年6月8日,山阳区人民检察院把听证室“搬”到案件当事人的家门口,就一起在当地具有较大影响的董某周、孙某伟涉嫌诈骗一案申请立案监督举行听证,进一步回应社会关切,取得良好法治宣传效果。
杜某芳、史某产等16名群众因不服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到山阳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申请立案监督,接到此申诉后,该院检察长立足更好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接访当场即决定院领导包案办理。经过调取卷宗材料、核实相关证据,认为董某周二人是否有非法占有故意、是否有虚构或隐瞒事实没有查清,该二人是否对申请人实施了诈骗犯罪依据现有材料无法认定,遂制定《继续调查取证的意见》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取证,检察机关持续跟踪进展情况。
听证会上申诉人陈述了申请立案监督理由与依据;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证据状况、调查核实情况,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对案件的法律适用、不支持申诉的理由逐一论述,释法说理;听证员现场就有关事实和法律依据向检察官、申诉人提问,对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和解读,并充分发表了个人意见;在场旁听的其他相关受害人也表达了各自诉求,提出了自己的处理建议。
经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意见,同时对上门听证的创新举措表示高度认可。申诉人杜某芳认同听证结论,并对检察机关组织上门听证,在听证过程中让其充分阐述意见的做法表示感谢,同时希望检察机关能够继续监督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早日帮助受害群众挽回损失。
下一步,山阳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落实高检院探索推进上门听证、提升诉源治理水平的要求,主动带案下访,让听证走到群众身边,以群众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信访人的家门口,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公正与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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