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第二检察部 作者:sybgs 发表日期:2023-06-07 浏览量:740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6月2日,第52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山阳区检察院通过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持续跟进辖区内两起违法倾倒垃圾、行人随意在街头花坛大小便清理整治的情况,确认生态环境已得到恢复,人居环境已得到改善。
今年2月份,山阳区检察院接群众举报,解放东路北侧中铝生活区围墙外的人行道花坛中,杂草丛生,垃圾遍地,行人随意借此在内大小便,无人管理,周围居民苦不堪言。更糟糕的是,这块花坛下面埋着附近居民饮用水的主管道,存在严重的水源污染隐患。山阳区检察院将该线索上报市检察院,市县两级检察院同市园林部门现场核实图纸,市园林部门根据检察建议制定整改措施,于当日安排部署人员对花坛进行了清理。3月份,山阳区检察院主动进行跟进回访,发现花坛内垃圾倾倒等不文明现象有反复,该院高度重视,专题研究解决办法,通过组织开展文明指引、志愿服务等活动,吸纳附近居民、志愿者积极参与垃圾清理、环境维护,花坛周边人居环境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
今年3月份,山阳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郭庄村中原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路南露天堆放生活垃圾,无人管理,且未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污染了周边环境,附近居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该院迅速厘清责任归属,及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职责,对垃圾进行清理,并定期开展巡查,加强宣传,提高群众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避免生态环境再次受损。
生态环境保护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息息相关。下一步,山阳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大与相关行政部门的监督配合,形成履职合力,共同助创舒适人居环境。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山阳区检察院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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