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政治处 作者:山阳区政治处 发表日期:2017-03-10 浏览量:5213
生态检察,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居健康之地、吸新鲜空气、喝放心之水,百姓的期待往往具体而平常,而这一切都离不开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近年来,检察机关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放到更加突出位置,以开展专项活动为抓手,加大惩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力度,探索办理环境案件新模式,获得多位代表称赞。
保护绿水青山,检察机关有担当。最高检连续三年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
采访中,河南省宝丰县法院副院长朱正栩代表、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公安局惠农分局政委张仙蕊代表均表示,环境问题社会关注度高,最高检开展这一专项活动“很有意义,也很有必要,能够有效解决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为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今年2月,最高检与环保部、公安部联合制定《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加强协作,统一法律适用,不断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资源共享和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
数据显示,2015年3月至2016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3652件4778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795件4552人;通过专项活动发现并移送涉嫌职务犯罪线索144件203人,其中已立案侦查135件228人。此外,最高检单独挂牌督办或与公安部、环保部联合挂牌督办了一批重大案件,如腾格里沙漠环境污染系列案件、上海垃圾倾倒江苏污染环境案等。
“检察机关这一系列举措,进一步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打击力度,形成全社会不愿、不能、不敢破坏环境的态势。”张仙蕊说。
2016年12月26日,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是对2013年6月“两高”下发的解释进行版本“升级”。
“此消息公布后,微信朋友圈都被这一内容刷屏。”朱正栩告诉记者,通过解读新司法解释对篡改、伪造自动检测数据可构成污染环境罪、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违法排污将从重处罚等规定,广大网民深切感受到司法机关为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放大招”,纷纷点赞、转发。
据悉,该司法解释结合当前环境污染犯罪的特点和司法实践中的问题,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用18个条文对相关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的具体把握等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这个司法解释修改很及时。”朱正栩说,将“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情形,作为环境监管失职罪的一个入罪新标准,进一步严密了刑事法网,加大了对环境监管渎职犯罪的打击力度。
生态环境污染的特殊性要求检察机关不仅要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还需要探索创新办理环境污染案件新模式,结合司法办案参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
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将生态检察工作拓展延伸到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各环节,创新履职方式,推进改革实践,强化法治担当,不断践行和完善“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三位一体生态检察模式。
对此,河南省信阳市文新茶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文新代表体会颇深。他向记者讲述了去年9月参加最高检组织的河南团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到福建专题视察时的亲眼所见。
2009年初,福建省南靖县检察院受理的刘某失火案,烧毁田螺坑附近山村林地951亩,其造成的经济损失达4.7万余元。这些损失对于一贫如洗的刘某来说,砸锅卖铁也赔不起。该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让刘某在被烧林地上补种林木,并进行管护成活,以取得从宽处理。该建议得到林业部门及林地和林木所有权人认同。
“如今荒山重披绿装。站在坡顶上一眼望去,绵延群山树竹成海,微风吹来绿波荡漾。”刘文新说,“我要为检察机关点赞。生态检察,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张辉)
代表肯定未检工作:防治校园欺凌,
检察院组合拳打得好
“防治校园欺凌,检察院组合拳打得好。”3月6日,河北省广平县第三中学校长冷继英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检察机关针对校园暴力事件频发打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的组合拳。
“没有惩戒的教育是虚弱无力的。”冷继英告诉记者,今年两会她提交了一份将中小学校园暴力和欺凌纳入立法的建议。
201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切实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冷继英认为,个案的严肃处理不仅能惩戒犯错的孩子,而且也是对广大孩子的警醒。她建议:一是专门从法律意义上给予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严格的定义和解释;二是在刑事法中对未成年人校园暴力行为进行补充和解释;三是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更好地保障孩子的安全。
严肃打击并不意味着放弃帮扶。检察机关在依法查办严重校园暴力犯罪的同时,十分注重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帮扶。对此,冷继英十分赞赏。
天津广播器材有限公司军品事业部原副段长万文雅代表也有同样的感受。万文雅曾到天津市河北区检察院视察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对该院通过沙盘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及成因进行分析的做法印象深刻。她认为,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的心理疏导,以及结案后的跟踪帮教工作非常有意义。
“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感化、帮教也很重要。要帮助他们从成长过程中深挖根源,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扶,真正帮助他们回归社会。”万文雅说。
今年以来,由最高检、教育部联合组织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在全国多地拉开帷幕。
对于检察机关到校园普法,山东省临沂市第一实验小学副校长张淑琴代表并不陌生。她告诉记者,山东检察机关在开展“法治进校园”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也很有成效。
怎样开展适合孩子的法治教育,检察机关进行了积极探索。张淑琴希望,检察机关能进一步丰富普法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增强普法教育的互动性。她还希望检察机关能加强进校园普法的频次。“加强校园法治教育是防治校园欺凌的治本之策,学生们非常需要这方面的教育。”张淑琴说。(郑博超)
基层代表热议精准扶贫精准预防:
让检察监督触角延伸到每一个贫困户
“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完成易地扶贫搬迁340万人。”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扶贫攻坚压力不减,决心更强。精准扶贫精准预防也成为今年两会代表委员最牵挂的议题。
脚下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淀多少真情。作为基层代表,湖南省耒阳市龙塘镇远宏村村委会主任伍冬兰代表走遍了家乡的山山水水,带来了对精准扶贫政策实施效果最切身的体会。
“近几年来,不少贫困群众感受到了党和国家扶贫政策带来的实惠,尝到了勤劳脱贫的甜头,走上了脱贫奔小康之路,但也有一部分贫困群众依然‘等靠要’思想严重,缺少致富主动性,甚至把党的扶贫好政策错误地当成了‘养懒人’的政策,争着当贫困户、低保户。”伍冬兰认为,当下“精神脱贫”迫在眉睫,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不但要给钱给物,更要注重激发贫困群众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只有外部“输血”式扶贫与内部“造血”式脱贫相结合,通过自身“造血”巩固“输血”成果,才能彻底拔除穷根、消除贫困。
“严肃查处假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确保脱贫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提到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弄虚作假问题,湖南省安化县梅山文化园董事长张青娥代表认为,精准扶贫首先要做到“精准识别”。
“如何把扶贫资金和项目送到最需要的群众手中,需要精准的研判。当下,基层反腐力度不断加大,‘人情扶贫’等现象少了。但不少县乡地域广阔、人口稀少,调查摸底贫困人口工作非常困难,难免会出现由于一些基层干部工作不到位而导致扶贫精准性不够。”张青娥介绍,以安化为例,百万人口,将近5000平方公里,干部数量极其有限。个别干部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精准识别”,不乏一些基层干部坐在办公室闭门造车,直接把扶贫名单往上报。
张青娥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强化法律监督,加大对扶贫政策的宣传,让监督触角延伸到每一个贫困户。
2016年2月,最高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部署开展为期五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据统计,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扶贫资金等职务犯罪1892件。
湖南省慈利县龙潭河镇党委书记向平华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精准推进扶贫工作的同时,防腐反腐的脚步也要步步跟紧,确保惠民政策和扶贫资金不折不扣落实到贫困老百姓身上。”
向平华建议检察机关积极开展预防工作,加强对惠农扶贫一线干部进行形式多样的预防警示教育。加强信息化建设,继续完善“惠农扶贫资金项目数据共享信息系统”,加强对涉农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监督,提高精准惩防犯罪能力。(郑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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