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政治部 作者:syqjcy 发表日期:2021-12-09 浏览量:3417
文明单位是强化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对一个集体综合实力和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评价。持续强化文明创建,就是要创出山阳检察工作的高品质,创出山阳检察队伍的精气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山检人合格文明答卷。
一年来,山阳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要求,坚持把省级文明单位创建贯穿于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推动精神文明与检察工作“共建双赢”,在服务保障山阳经济社会发展中彰显新时代检察担当。
党建引领铸检魂
山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牢固树立“以创建促发展”的工作理念,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确立“创文明单位,争一流业绩”的工作目标,坚持以党的建设统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党建+文明创建”机制,形成党建与文明创建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提供政治保障。通过践行文明检察、注重文明育人、传播文明新风,全力推动新时代山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提升站位,担责。院党组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切实承担起文明创建主体责任,增强文明创建责任感、使命感,把文明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进行安排部署,定期研究、督促指导、率先垂范,带领全院干警把文明创建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思想引领上,把强化组织领导和增强干部职工创建意识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教育引导检察人员避免“重创建轻管理、重利益轻精神、重硬件轻软件”的三种思想误区,确保文明创建始终保持正确方向。创建体系上,始终坚持“高标准定位、高起点突破、高水平创建”工作原则,做到领导明确、目标明确、责任明确,形成了定位科学、配合紧密、共同参与的机制架构。具体措施上,坚持将创建活动与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检察文化建设等结合起来,相互依托、相互促进,取得了良好效果。
强基固本,铸魂。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第一议题”和政治必修课,采取集中领学、调研深学、个人自学等方式,做到“一月一主题”,强化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筑牢政治忠诚,扎实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在开展专题党课、政治轮训等活动的同时,党组一班人带头做到令行禁止、带头钻研本职业务、带头参与文明创建,较好发挥了“领头雁”示范引领作用,极大调动了部门、干警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的积极性、自觉性、全员性。组织集中观看红色电影《长津湖》,相继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讨论”“走进大别山,弘扬革命精神”“守规矩、懂业务、真落实”等各类主题活动,以此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坚定信念、汲取力量、熔铸检魂。
全员参与,聚力。经常性组织学习、领会市、区文明办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及时研究解决我院在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照测评体系,制定了《202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责任分工计划》等,从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加以创新和规范。将文明创建工作纳入部门、个人绩效考核,与检察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创建办牵头抓、各部门具体抓”的常态工作机制得到日益巩固;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水平得到日益提升。
检察为民勇担当
山阳区人民检察院把文明单位创建与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相结合,把“履职担当、奉献社会”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以“务实担当”为主线,广泛开展文明共建活动,展现检察风采、体现主动作为。
强化大局意识。院党组认真落实高检院“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指示精神,始终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制定《中共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向区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实施办法(试行)》,及时报告本院重要工作安排、干部队伍建设、上级督办案(事)件进展等情况。其次,深入融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以“法佑春蕾”、“千名干警进万家,为民服务护安宁”、“我为群众办实事”“万人助万企”爱民实践活动的常态化开展,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得到件件落实、事事见效。第三,积极优化营商环境,经常性走访联系分包企业,清理涉企“挂案”8件,探索认罪认罚、羁押必要性审查、相对不起诉与涉案企业合规管理结合机制,对涉案民营企业人员依法不捕11人,不诉4人。第四,在疫情防控、抗洪防汛攻坚战中,全体干警响应号召,舍小家为大家,做到“一声令下,全员到岗”,第一时间投身到信息摸排反馈、河道隐患整治、汛后清淤打扫等“一线工作”当中,圆满完成了区委交办的各时间节点工作任务。第五,围绕市、区文明办统一部署,认真做好社区楼院结对共建和分包驻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结合“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干警和居民一起改善居住、生活环境;开展法制宣传、矛盾纠纷化解、文明城市创建知识传播等各项帮扶工作;围绕上马村党建阵地、文明宣传、环境绿化美化等方面载体建设进行了总体规划设计,并确保帮扶资金及时到位;配合社区做好“全城清洁”“调研问卷”等工作。较好展示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也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检察干警“勇于担当、服务大局”的精神风貌。
厚植为民情怀。以“人民满意”为己任,依法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在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上下功夫,出实招,助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在机关明显位置设置“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实事”栏,让全体干警对标对表、不忘承诺、尽职尽责;在一楼大厅制作楼层示意图、“点名接访公示栏”,方便群众依法诉求;树立“办信就是办案、办信就是办民生”理念,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对首次来访案件当事人做到均由检察长、副检察长接待、处理;利用检察信息公开网平台,发布重大案情通报、公开法律文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建立“山阳检察企业法律服务群”,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积极稳妥地为辖区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和“法制副校长”制度,认真做好“开学第一课”、学校开学前疫情防控专项检查、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工作;全力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所办理的滕某强奸一案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河南省检察机关第三届未成年人检察精品案件”;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工作理念,按照《河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服务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加强线索排查、治理,努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良好生态;依托“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法治宣传五进”活动,组织法治宣讲10次,帮助群众解决反映问题(或告知法律救济途径)20余条,“人民群众得实惠,检察机关得民心”的良好氛围效果初显。
提振业务水平。聚焦主责主业,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持续推进高水平平安山阳建设,严厉打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各类刑事犯罪,其中受理电信诈骗审查逮捕38件82人、批捕72人,受理电信诈骗审查起诉69件122人、起诉111人。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本院被评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马兴、杨东平2名同志被评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扎实开展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教育整顿期间,上级交办信访案件全部按时办结,部分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民商事“终结本次执行”专项监督中,发出检察建议6件,已回复6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1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件,已回复整改13件。开展社区矫正人员监督检察,对220人实现一季度一覆盖,在线率每周不低于95%;对3起脱管漏管违规行为提出纠正违法建议并已得到整改;在办理白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中,监督公安机关追缴违法所得37000余元,该案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选报高检院。
文明育检锻铁军
山阳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把文明创建责任扛在肩上、装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持续推进“文化育检”工程 ,不断提升队伍综合素能,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检察铁军。
强化文明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定政治信仰、严守政治规矩。以党小组、各部门为单位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党课讲座、重温入党誓词、党章党规知识测试等活动,确保广大检察人员做到“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组织党员干部先后到焦作市“廉洁从家出发”示范馆、焦作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寨卜昌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筑牢“不怕牺牲、艰苦奋斗、永创一流”的奉献精神。举办“坚持政治建检、全面从严治检”主题演讲比赛、重大节假日举行升国旗仪式、邀请市委党校教授莅临宣讲、集中观看《叩问初心》《深渊》《记忆中的烩面》廉政教育专题片、微视频和“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电视直播等,注重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坚定“四个意识”。
提炼文化内涵。以精神文明建设为主线,在办公楼各楼层精心设计、打造了党建、廉政、法治、文明、道德等不同主题的文化展示墙;对党员活动室、教育培训室、检委会办公室等进行改善,成为机关文化建设新亮点。在机关大院内外设置内容丰富、设计新颖的固定宣传栏,及时更新公益广告内容。强化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积极参加“身边好人”推荐、开展“最美党员”选树、“文明科室、文明干警、文明家庭”评选等活动,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以模范的力量洗涤心灵、陶冶情操,崇德向善、知礼尚义。举办读书荐书、学习交流活动,形成学以致用的良好风气。开展“业务大学习、岗位大练兵、技能大竞赛”活动,通过举办《民法典》知识测试、理论研讨、诉讼对抗等途径,有效提升了干部队伍执法办案水平。
丰富文化载体。充分发挥工会、党团组织力量,大力推进诚信建设、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等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常态化,未发生干警因不文明行为产生负面舆情;举办检察官职业道德素养讲座、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知识测试,严格落实《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提升干警文明素养,在执法办案中做到“公正、理性、平和”;在本院门户网站开设精神文明建设专栏,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发布文明倡议书、文明用语、文明知识等内容信息100余条,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开展“知规矩、懂规矩、守规矩”专项警示,设计制作廉政承诺卡片、深化“廉洁从家出发”,引导检察人员见贤思齐、传承好家风;端午节前,组织开展“同享端午、共品粽香”活动,在潜移默化中深入感受传统节日的魅力和内涵;组织开展“迎七一”集中走访慰问活动,院领导分组先后到清雅小区、工业东路社区、上马村,慰问老党员、困难群众,送去党的温暖和组织关怀;举办秋季运动会,锻炼体魄、陶冶情操、增进团结力;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宣传牌、文化墙等载体广泛宣传文明新风,使移风易俗、绿色生活理念入脑入心;设立学雷锋“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积极参与“文明助交通”“清洁家园”“劝阻不文明行为”等志愿服务,今年以来累计组织干警300余人次参与志愿者服务,以实际行动大力弘扬新时代雷锋精神。
注重典型引领。开展“跟班英模找差距”“出彩检察干警”“每月最美党员”评选等活动,以英模人物感召人,以典型事迹鼓舞人,以榜样精神激励人,引领广大干警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先后涌现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杨东平、“全市检察机关出彩检察干警”张金凤、“全区最美政法干警”曹梦梦、路波等一批优秀青年干警,另有多名干警被焦作市人民检察院记功、嘉奖,或被评为办案标兵、业务能手、优秀学员称号。从而有力引领全院广大干警做到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文明素质不断提升、精神风貌焕然一新、工作业绩成效明显。
省级文明单位是荣誉、是形象,更是前进的动力。站在新起点,山阳区人民检察院将倍加珍惜荣誉,主动适应新时代更高更严要求,锚定“两个确保”目标任务,将文明浸润到每一项工作中、每一起案件中、每一件为民实事中,不断巩固深化文明创建成果,持续深入推进创建活动,让精神文明建设结出更加丰硕的果实,以更务实的担当、更出色的业绩,扎实推进“商旅居游总相宜”美丽山阳建设、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焦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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