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办公室 作者:syqjcy 发表日期:2022-03-04 浏览量:1492
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印发后,山阳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心谋划,第一时间将保障工作落实到位,在全市率先开展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通过“三到位”即筹备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确保干警对操作流程了然于胸、运行过程得心应手,操作效果精准到位,切实将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起好步。
一是筹备到位。抓好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场所建设,加强软硬件保障。加强办案区建设,充分利用讯问室、询问室、律师接待室等现有办案场所展开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工作。对录制设备及线路进行检修、调试,购置专用电脑、打印机、办公软件、光盘等,保障同录软硬件设施。
二是培训到位。组织开展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操作流程培训和光盘证据资料袋规范归档学习,以适应办案新要求。技术人员就录音录像的设备使用、录制步骤、录制角度等进行了重点讲解,并强调了相关注意事项。档案人员对光盘证据资料袋规范归档的流程进行详细讲解。随后,组织参培人员在技术人员、档案人员的指导下,对同录设备逐人进行操作,确保每人能熟练掌握同录设备使用和光盘证据资料袋归档流程。
三是管理到位。加强办案区管理,做好安全防护。司法警察与办案人员积极协作配合,为办案区配备急救设施,及时应对突发状况,保障办案现场安全。加强同录文件档案保存管理。同录完毕后,案件承办人按照《录音录像档案规范管理》要求进行同录光盘制作。在案件办结后,承办人将同录文件作为音像档案与案卷同时移交归档。
全面推动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让认罪认罚全程在“镜头”下运行,确保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做好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加强资源整合和集中利用工作,推进依法规范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全面提高检察机关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
Copyright WWW.JZ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焦作市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 技术支持:郑州佳豪科技有限公司(商都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