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第三检察部 作者:sybgs 发表日期:2022-08-23 浏览量:1497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职能优势,8月23日,山阳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妇联召开联席会议。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伟,区妇联主席王玲等人出席会议,会议由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王沙主持。
会上,王沙介绍了近年来山阳区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总体情况,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双方联合会签的《关于深入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行了解读。
王玲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在关爱困难妇女群体专项工作方面的成效,并表示区妇联将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依托广泛联系服务妇女群体的职能优势,积极做好相关线索移交、跟踪回访、宣传宣讲等工作,推动困难妇女群体专项司法救助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最后,张伟就检察机关与妇联如何加强联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提出两点意见:一是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的责任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突出救助重点,完善救助方式,加大救助力度,提升救助效果。二是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将专项司法救助工作做深做实。山阳区检察院将严格把握救助程序和标准,办好每一起对困难妇女的司法救助案件,切实做到“应救尽救”。同时希望区妇联充分发挥与广大妇女联系密切的优势,摸排、收集、梳理线索并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及时解决好事关妇女权益的法律问题。
下一步,山阳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加强与区妇联的沟通联系,运用好《实施办法》,不断丰富救助方式,提升依法能动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好困难妇女群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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