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山阳区检察院网站!

  • 今天是:
站内搜索

机构概况

专题活动

当前位置:首页> 以案释法

以案释法

年关将至,入户盗窃案频发!检察官提醒您开启“防盗模式”

来源:第一检察部 作者:sybgs 发表日期:2024-01-26 浏览量:1013

【案情回顾】

近日,焦作市山阳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入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曾某、周某从外省流窜至焦作市,两人携带开锁工具、对讲机,采用一人望风一人入户的方式在焦作市某小区实施了盗窃,将两户居民家中的现金、首饰等财物盗走,后连夜逃窜至郑州市。案发后,经视频侦查,发现二人活动轨迹涉及本市多个小区,现该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执行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察官普法】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包括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扒窃等。“入户盗窃”是指为实施盗窃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盗窃的行为。

【检察官提醒】

入户盗窃,无论财物价值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春节来临之际,盗窃现象频频发生,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多一些防盗意识,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金银饰品等贵重物品,在外出和睡觉前,一定要关好门窗并将防盗门反锁,如遇小偷入室行窃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拨打110。



Copyright WWW.JZ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焦作市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 技术支持:郑州佳豪科技有限公司(商都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