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文件起草、审核、印刷;处理机要文电;负责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负责安排机关值班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印章管理、保密管理工作。 负责山阳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经费及基本建设等经费的申请、核算和管理;负责山阳区人民检察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山阳区人民检察院装备物资的政府采购和分配;负责山阳区人民检察院车辆管理工作。
执行传唤、拘役,参与搜查,协助执行拘留、逮捕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送达法律文书等工作;完成检察长交办任务等。
承担其他业务部门送检的检验鉴定、技术性证据审查和技术协助工作;其他应由检察技术部门承办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