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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检察院于1978年恢复重建,改革后根据法律规定的检察职能,下设三个业务部门和两个综合部门:第一检察部,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提起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第二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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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人民检察院车辆报废处置公告

来源:温县办公室 作者:wxbgs 发表日期:2025-12-05 浏览量:119

经河南省财政厅同意,我院拟对一辆警车做报废处置,车辆将公开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废车辆信息

车型:汇众牌SH6491

车牌号:豫HB251警

购置时间:2010年6月

行驶里程:85360公里


‌二、处置方式‌

采取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回收方式处置,具有合法资质的回收企业可自行报名,从报名的企业中公开选取价高者得,企业需携带以下材料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报价文件。


三、报名时间

1.时间: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1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温县振兴路西段温县人民检察院(四楼420)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温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6428511



‌五、其他说明‌

参与方需对车辆状况自行勘验,成交后按程序办理移交手续,报废后需向温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温县人民检察院解释为准。

特此公告。


温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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