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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概况

温县检察院于1978年恢复重建,改革后根据法律规定的检察职能,下设三个业务部门和两个综合部门:第一检察部,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提起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第二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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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概况

温县检察院于1978年恢复重建,改革后根据法律规定的检察职能,下设三个业务部门和两个综合部门:第一检察部,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提起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第二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第三检察部,负责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案件管理、检察委员会等工作;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计划财务、信息技术、司法警察等工作;政治部,负责党的建设、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检务督察、离退休干部等工作;下设一个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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